继承财产如何才能公证
一、继承财产如何才能公证
继承财产公证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材料:需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销户证明;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资料,如房产证、存折等;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2. 提出申请:继承人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明确表示愿意继承财产。
3. 公证受理:公证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4. 审查核实:公证员会对继承人的身份、被继承人的死亡情况、财产情况、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进行调查核实。可能会通过询问证人、查询档案等方式进行。
5. 出具公证书: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处会出具继承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依据。
办理继承财产公证,务必确保材料真实、合法、完整,以顺利完成公证程序。
二、继承财产有时间限制吗
继承财产一般没有时间限制,但存在特殊情况。
对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而言,一旦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即开始,继承人取得继承财产的权利,没有时间限制去实际接受遗产。不过,若涉及到放弃继承,有时间要求。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则不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另外,在遗产继承纠纷方面,存在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总之,继承财产本身通常无时间限制,但放弃继承、接受遗赠以及继承纠纷诉讼存在时间要求。
三、继承的房屋再继承权吗
继承的房屋可以再次被继承。当继承人通过合法途径继承到房屋后,该房屋就成为了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在继承人去世时,根据法律规定,其名下的包括继承所得房屋在内的合法财产,将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那么将优先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该房屋。遗嘱继承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总之,继承而来的房屋具备再次被继承的属性,其继承方式需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被继承人的意愿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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