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户主死亡后能继承吗
一、安置房户主死亡后能继承吗
安置房户主死亡后能否继承,需分情况判断。
若安置房有完整产权,且户主已取得房产证,该安置房属于户主的合法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也可以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法定继承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若安置房没有完整产权,比如只有使用权,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能直接继承房屋本身,但可能可以继承基于该安置房所产生的权益,如居住权等。各地对于此类情况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要结合当地的政策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继承人在继承安置房时,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进行房产过户等,以确保合法取得相应权益。
二、爸爸的房子侄子有继承权吗
一般情况下,侄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对爸爸的房子没有法定继承权。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侄子不在这些范围内。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爸爸订立了有效遗嘱,明确表示将房子留给侄子,那么侄子可依据遗嘱继承该房子,此为遗嘱继承。另外,若爸爸的子女先于爸爸死亡,该子女的孩子也就是侄子,可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继承爸爸的房子,但代位继承只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所以,通常侄子无继承权,但在遗嘱继承或代位继承的特殊情况下,侄子可能获得爸爸房子的继承权。
三、爸爸留下的房子谁有继承权
爸爸留下的房子,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内容确定继承人;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有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若部分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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