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父母健在房产怎么继承
一、农村父母健在房产怎么继承
农村父母健在时,房产不涉及继承问题,因为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不过,父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房产作出安排:
1. 赠与:父母可将房产赠与子女。需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契税等税费。
2. 立遗嘱:父母可以立下遗嘱,明确房产在他们去世后由哪个或哪些子女继承。遗嘱形式多样,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相应的法律要求,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则需到公证机构办理。
3.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若父母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该协议,扶养人承担父母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房产的权利。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各方权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农村土地补偿款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补偿款是否可以继承需分情况来看。
若土地补偿款是针对被继承人个人承包地的补偿,在其去世后,补偿款应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因为这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继承人能依法继承。
要是土地补偿款是对家庭承包土地的补偿,由于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而非个人。当家庭中部分成员去世,只要该户还有其他成员,补偿款归该户剩余成员共有,不发生继承问题。只有当整户消亡时,若该户成员生前有应得的补偿款份额,这部分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此外,若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确定时,被继承人已去世且户口已注销,通常其不再参与补偿款分配,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
三、农村集体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集体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
分情况来看:
其一,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继承房屋后能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其二,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比如已有宅基地且达到规定面积标准,这种情况下可以继承房屋,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其三,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可以继承房屋,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也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总之,农村集体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而地上房屋可以继承并因此获得一定期限的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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