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放弃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放弃
放弃离婚孩子抚养权,需按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
双方协议离婚时,若要放弃抚养权,需和另一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对方,同时要对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相关问题作出具体说明。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不损害孩子利益。签订后,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若双方无法就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选择诉讼离婚,一方想放弃抚养权,需在法庭上明确表达自己放弃抚养权的意愿。法院会根据孩子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即便放弃抚养权,仍需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一般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此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可按约定或法院判决定期探视孩子。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补办
补办离婚孩子抚养权相关手续,需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若之前是通过协议离婚确定孩子抚养权,现相关协议丢失,可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一份抚养权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此证明抚养权归属。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确定的抚养权,判决书丢失的话,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作出判决的法院档案室查阅档案,申请复印判决书并由法院加盖公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想变更抚养权,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公证;若协商不成,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举证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虐待、不尽抚养义务等,由法院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务必确保所有手续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孩子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分割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分割主要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具体情况确定。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父亲可请求直接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双方可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具体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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