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
一、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
继承的房产过户并非一定需要公证。
过去,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时,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是房产登记部门的必要收件材料。但现在相关规定已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公证。
若选择公证,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的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出具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凭借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不选择公证的,继承人可直接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房产登记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后予以过户。
不过,不同地区的房产登记部门在具体操作要求上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仍然建议或要求进行公证,以减少可能出现的纠纷。因此,在办理继承房产过户前,建议先咨询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二、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例如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该方个人财产。
此外,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确定继承财产的归属。若约定继承财产归一方所有,应按照约定执行。
三、继承的房子可以再继承吗
继承的房子可以再继承。
当继承人通过合法途径继承到房子后,该房子就成为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所以,已继承到手的房子自然也在可继承财产范围内。
若继承人在取得房子所有权后去世,且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对该房子的归属进行特别安排,那么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其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子。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继承人立有遗嘱,明确指定了该房子由特定的人继承,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总之,继承来的房子作为个人合法财产,是能够再次被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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