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有什么权利

2026-01-14 08:06:30 法律在线 0
  离婚抚养权有什么权利?离婚抚养权涉及多项权利,包括直接抚养、教育和医疗决策、法定代理、探视权。直接抚养方照顾子女生活,在教育、医疗上有决策权;未获方有探视权。行使权利要以子女利益为先,有争议可协商或诉讼解决。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抚养权有什么权利

   离婚抚养权主要涉及以下权利:

   1. 直接抚养权:拥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承担日常照顾子女生活起居的责任,包括提供住所、饮食、保障其身体健康等,确保子女能在稳定的生活环境中成长。

   2. 教育决策权:对子女的教育问题有主要的决策和参与权,比如选择学校、参与家长会、决定是否参加课外辅导等,以保障子女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3. 医疗决策权:在子女生病或需要医疗保健时,有权决定治疗方案、选择医疗机构等,保障子女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4. 法定代理权: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在涉及子女的民事活动中,如签订合同、处理财产等,代表子女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5. 探视权:未获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保障另一方与子女保持正常的情感交流和互动,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

   这些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保障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如果在抚养权问题上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离婚抚养权问题怎么办

   处理离婚抚养权问题,可先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抚养方案,签订离婚协议并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内容。若协商不成,则需通过诉讼解决。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后续过程中,若出现法定情形,抚养关系也可变更。

   三、离婚抚养权是怎么算的

   离婚时抚养权的判定主要依据子女权益和父母双方具体情况。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可随父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父母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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