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谁优先
一、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谁优先
在《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的继承地位平等,不存在谁优先的情况。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时,会考虑多种因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不存在优先之分。总之,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通常平等地享有继承权,不过在具体分配遗产时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二、领拆迁款需要全部继承人在吗
领拆迁款不一定需要全部继承人在场。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拆迁部门的要求。
如果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明确,且所有继承人已就拆迁款分配达成一致协议,并进行了公证,部分继承人可以凭借公证书等相关文件,代表全体继承人领取拆迁款,无需全部继承人都到现场。
若继承人之间未达成一致,对拆迁款分配存在争议,拆迁部门为避免后续纠纷,可能会要求全部继承人同时在场,共同办理领款手续,或根据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份额发放款项。
此外,不同地区的拆迁政策和操作流程也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允许继承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总之,是否需要全部继承人在场领取拆迁款,要结合实际情况,遵循当地拆迁政策和拆迁部门的规定。为确保顺利领款,建议继承人提前与拆迁部门沟通,了解具体要求,并妥善处理好内部的分配事宜。
三、没立遗嘱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没立遗嘱时,兄弟姐妹可能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此时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但存在两种情况使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一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或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丧失继承权、放弃继承权,这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便享有继承权。二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时,兄弟姐妹也有可能继承相应遗产份额。
此外,兄弟姐妹在法定继承中处于第二顺序,意味着继承的优先级低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他们才能够参与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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