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确权后子女如何继承
一、农村房产确权后子女如何继承
农村房产确权后子女继承需区分不同情况。
如果子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依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时,需准备好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若子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比如已有宅基地,虽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可继承房屋。因“地随房走”,在房屋存续期间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当子女已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能继承房屋。不过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若有遗嘱,按遗嘱内容进行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共同参与继承分配。继承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农村的宅基地孙子有继承权吗
农村宅基地孙子一般没有直接继承权。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以。
若符合以下情况,孙子有机会获得宅基地上房屋权益:
第一,若父亲先于爷爷去世,孙子可通过代位继承方式,继承爷爷留下的房屋。因为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孙子作为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代替父亲继承爷爷房屋。
第二,爷爷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房屋留给孙子,孙子可以依据遗嘱继承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房屋后,可在房屋存续期间继续使用宅基地。
不过,若孙子已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后,一般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待房屋自然坍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三、农村承包土地子女可以继承吗
农村承包土地子女能否继承需分情况来看。
对于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林地等农村土地,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农户仅拥有承包经营权。当承包户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承包经营权消灭,不能由子女继承。但如果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承包户内,不存在继承问题,因为他们本来就共同拥有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另外,林地承包经营权比较特殊,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考虑到林地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为保护承包人及其继承人的利益而做出的规定。
总之,农村承包土地的继承要依据土地性质、承包方式等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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