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2026-01-17 22:46:39 法律在线 0
  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单位不发加班费,劳动者可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因加班费属劳动报酬,不发即未足额支付。劳动者要按程序仲裁,先收集证据,再提交申请,诉求支付费用和补偿,仲裁支持后单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单位不发加班费,劳动者可以仲裁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单位不发加班费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

   劳动者以单位不发加班费为由仲裁解除劳动合同,需按法定程序进行。应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工资条等,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以及单位未支付加班费。之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并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若仲裁机构支持劳动者的请求,单位需依法支付相应费用。若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如何认定加班

   不定时工作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工作时间不固定的一种工作制度。对于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加班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一般情况下,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通常不存在加班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等,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这类人员工作时间灵活,难以用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其工作量和工作时长。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存在加班认定。例如,在法定节假日工作,部分地区规定应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要认定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加班,需先确认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申请并获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若未经审批,即使约定不定时工作制,仍可能按标准工时制认定加班。此外,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邮件、任务安排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三、加班费可以按照地区最低工资来算吗

   加班费能否按地区最低工资计算,需分情况判断。

   通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这里的实际工资包含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当地会有相应规定来确定加班费计算基数。部分地区规定可以按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作为计算基数,还有些地区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

   所以,一般不能随意以地区最低工资来计算加班费,而要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实际工资情况以及当地规定来确定。若用人单位擅自以地区最低工资计算加班费,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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