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级工伤停工留薪几个月
一、浙江九级工伤停工留薪几个月
浙江九级工伤停工留薪期时长需结合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一般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通常不会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不同部位的工伤,停工留薪期有所不同。例如,手部骨折和腿部骨折的停工留薪期可能存在差异。在浙江,相关部门会依据《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等规定进行判断。职工可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向医疗机构了解病情及所需治疗时间,再按程序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浙江工伤9级认定标准是多少
浙江工伤9级认定执行国家统一的《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以下列举部分常见情形:
1. 癫痫轻度;
2.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 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 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5. 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 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8. 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0. 面部有≥8cm2或三处以上≥1cm2的瘢痕;
11. 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12. 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 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14. 1~2节脊柱内固定术;
15. 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工伤认定需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照标准作出科学判断。
三、浙江九级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
浙江九级工伤认定需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常见情形有癫痫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两个以上横突骨折;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 1/2 者等。
赔偿方面主要包括: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浙江省为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 4 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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