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的房产怎么继承
一、老人去世后的房产怎么继承
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分两种情况。
若老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继承。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依据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之后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若老人未留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各继承人需一同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若继承人之间无争议,达成一致继承意见,可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若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如对房产分割比例有分歧等,则需通过诉讼解决。由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获得胜诉判决后,可凭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二、老公的财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老公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方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作为老公的合法配偶,依法享有继承权。只要夫妻关系处于有效存续状态,妻子在继承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不论是否与父亲共同生活,是否尽到赡养义务(在无法律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都拥有对父亲财产的继承权利。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他们生育或抚养了被继承人,在继承体系中也处于第一顺序。
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老房子拆迁女儿有继承权吗
老房子拆迁女儿是否有继承权,需分情况来看。
若老房子是父母的合法财产,且父母未留下有效遗嘱对拆迁利益进行处分,那么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与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依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女儿自然涵盖其中,有权参与拆迁补偿利益的分配。
要是父母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拆迁利益的归属,此时则需按照遗嘱内容执行。若遗嘱中未给女儿分配拆迁利益,女儿便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相应权益。
此外,如果女儿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即便在法定继承情况下,也会丧失对老房子拆迁利益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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