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迟到发生事故算工伤
一、上班途中迟到发生事故算工伤
上班途中迟到发生事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强调了几个关键要素。一是事故类型为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二是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比如经交警部门认定,本人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至于迟到与否,并不影响工伤认定,工伤保险保障的是职工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中受到的伤害,重点在于事故性质和责任划分,而非是否遵守了单位的考勤制度。
例如,职工在上班途中因闯红灯被车辆撞了,且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若职工是正常在道路行走,被违规车辆碰撞,且自身无主要责任,即便迟到,也可认定为工伤。
二、上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符合法定条件。
首先,要遵循“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原则。“合理时间”涵盖正常上下班时间、加班后下班时间等;“合理路线”包括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地之间的常规路线,也包含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如接送孩子等合理绕道。
其次,职工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大小是关键。依据规定,职工在交通事故中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就要求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明确职工在事故里的责任划分。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准备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通常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若单位未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自行申请。
若符合上述条件,职工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可被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上班途中自己受伤属于工伤吗
上班途中自己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
这里强调两个关键条件,一是伤害须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二是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若自己在上班途中因自身原因摔倒、扭伤等,并非上述特定事故导致,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职工在上班途中见义勇为,为保护他人免受不法侵害而受伤,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总之,上班途中自己受伤,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特殊情形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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