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府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一、乡镇府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乡镇政府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受理的部门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乡镇政府并不在法定的工伤认定申请主体范围内,也不具备工伤认定的职能。若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应按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二、先仲裁再认定工伤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先仲裁再认定工伤。认定工伤是处理工伤争议的前置程序,应先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
劳动仲裁主要是解决劳动争议,比如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数额等纠纷。若未完成工伤认定,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仲裁机构难以对工伤相关的赔偿等争议作出裁决。
只有在完成工伤认定,且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情况后,若因工伤待遇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所以通常要先认定工伤,而不是先仲裁。
三、先手术再认定工伤可以吗
先手术再认定工伤是可以的。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对受伤职工进行救治是首要任务,手术治疗有利于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和身体恢复。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手术和工伤认定在程序上并无绝对先后顺序要求。先进行手术治疗不影响后续申请工伤认定,关键是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以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以上是关于乡镇府能申请工伤认定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