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不能上班期间工资怎么算
一、员工工伤不能上班期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工伤不能上班期间工资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员工在工伤前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加班工资通常不包含在内。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例如,员工张三工伤前月工资为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需每月按5000元标准向其支付工资。若停工留薪期满后,张三评定了伤残等级,工资发放则按伤残待遇规定执行。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劳动者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进行什么呢
劳动者发生工伤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准备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最终的鉴定结论将作为工伤职工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上下班途中自己走路摔伤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上下班途中自己走路摔伤通常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自己走路摔伤不属于此类法定情形。
由于无法认定为工伤,也就不存在工伤赔偿。不过,若员工有缴纳医疗保险,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依当地医保政策而定。此外,若员工所在单位有提供相应的商业保险,如补充医疗保险等,也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申请理赔。但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和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确保顺利获得报销或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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