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需分情况看待。
家庭承包方式下,耕地和草地等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承包期内家庭部分成员死亡,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若整户消亡,土地由发包方收回,不发生继承。因为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户仅拥有承包经营权,且这种承包旨在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活资料,并非个人财产。
但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林地投资周期长、见效慢,允许继承能鼓励承包人投入,保障合法权益,维护林地承包关系稳定。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这种承包方式下,承包人支付了相应费用,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经营。
二、农村入赘的女婿能继承宅基地吗
农村入赘女婿一般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存在特殊情况。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若入赘女婿的配偶去世,且该配偶有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入赘女婿基于继承房屋的权利,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这遵循“地随房走”原则。若入赘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岳父母去世后,即便没有遗嘱,也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房屋,进而获得相应宅基地的使用权。
若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房屋已坍塌,入赘女婿通常无法继承宅基地。因为失去地上建筑物依托,宅基地会由村集体收回。
三、农村土地父母死后子女能继承吗
农村土地父母死后子女能否继承需分情况来看。
对于农村宅基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子女可基于房屋继承而继续使用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原则。若房屋完好无损,子女能在房屋存续期间使用相应宅基地。
农村的耕地、草地、林地等农用地,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若子女与父母在同一户内,父母去世后,子女可继续承包经营该土地。因为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户内成员去世不影响承包合同,只要户内还有其他成员,承包关系就持续存在。若子女已分户,通常不能直接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会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不过,林地承包情况特殊,其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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