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职工才能认定工伤吗

2026-01-21 19:46:55 法律在线 0
  只有职工才能认定工伤吗?工伤认定并非仅限于职工。一般职工因工作受伤可认定工伤,特定情形下非传统“职工”也能认定。如非法用工的童工、个人挂靠单位聘用人员、超龄未退休继续工作者,符合条件都能申请工伤认定。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只有职工才能认定工伤吗

   并非只有职工才能认定工伤。一般情况下,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可认定为工伤。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非传统意义的“职工”也能进行工伤认定。

   一是用人单位非法用工的情况。比如使用童工,若童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虽其不属于正式职工,但可由该单位向伤残童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实际上参照工伤认定及赔偿程序处理。

   二是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被视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这种情形下该聘用人员也可按工伤认定程序处理。

   三是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也可进行工伤认定。

   可见,工伤认定并不局限于传统意义的职工,多种主体在符合相应条件时都能申请认定工伤。

   二、职工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职工工伤期间工资计算主要依据停工留薪期确定。

   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待遇,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加班工资通常不包含在内。

   停工留薪期时长需结合职工伤情,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期间工资,职工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

   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X],民族[具体民族],身份证号码[具体号码],联系电话[具体号码],住址[具体地址]。

   被申请人:[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具体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具体号码]。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工作地点]因[受伤具体情形]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单位的职工,在[具体岗位]工作。[阐述受伤的详细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从事的工作内容等]。此次事故导致申请人[受伤部位及伤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具体条款]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局申请工伤认定,请予以批准。

   此致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名称]

   申请人(签字):[姓名]

   日期:[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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