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到场吗
一、贵州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无论在贵州还是其他地方,通常都要求双方到场。
在协议离婚中,申请离婚登记时,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这是因为离婚涉及到双方的身份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重要事项,需要双方亲自表达真实意愿并进行协商。
在离婚冷静期内,若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整个过程一般都需要双方共同参与,以确保离婚事宜是基于双方真实、自愿的决定。
二、贵州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同意吗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制度,在贵州同样适用。
离婚冷静期并不以双方同意为前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离婚冷静期是法定程序,不因双方是否同意而改变其适用。
三、贵州离婚冷静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贵州适用全国统一标准。通常情况下,离婚冷静期为30天。
在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经审查符合条件后,会进入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30天内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未在规定的30天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促使夫妻双方在冷静思考后再做决定,保障双方及家庭的权益。
以上是关于贵州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到场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