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房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一、回迁安置房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回迁安置房需缴纳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契税:依据房屋面积与购房者名下房屋套数而定。若为个人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税率征收;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征收。若为二套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按2%征收。
2. 维修基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通常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一般在2%-3%。
3. 物业管理费:从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费用标准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不同小区收费标准有所差异。
4. 交易手续费:一般按照房屋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费标准在几元左右。
5. 登记费:住宅类房屋一般每套80元。
在办理回迁安置房相关手续时,要留意各费用的缴纳标准和时间要求,避免因逾期产生额外费用或影响房屋产权办理。
二、买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吗现在
买安置房能否办房产证要分情况来看。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安置房,若土地性质是国有出让,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通常在交房后,按照当地政策和流程,缴纳必要税费等,就可申办。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这类安置房同样需看土地性质,若土地性质合法合规且手续完备,也能办理房产证;但要是存在土地性质不明确、手续不全等问题,办理房产证就会存在困难。
购买安置房前,务必查看相关证件和手续,比如拆迁安置协议、土地使用证等。还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了解该安置房是否具备办证条件。同时,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明确办证相关事宜及违约责任,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名下有套安置房法院能执行吗
名下有套安置房,法院一般可以执行,但存在特殊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安置房虽在取得方式上有别于普通商品房,但仍属于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若符合执行条件,法院可以采取执行措施。
不过,若该安置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进行查封,但一般不会拍卖、变卖或抵债。但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可以对该安置房进行拍卖、变卖。
总之,法院能否执行名下的安置房,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安置房实际居住使用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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