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不理睬的后果
一、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不理睬的后果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不理睬,会产生多方面不利后果。
行政层面,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展开调查。若查证企业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责令其改正,并根据具体违法情形处以罚款。比如,未按时支付工资,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则加付赔偿金;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诉讼层面,员工可能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企业不应诉,仲裁庭可缺席裁决,企业可能会因未提供证据和答辩而承担不利裁决结果。之后员工还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企业仍不履行,员工可申请强制执行,企业资产可能被查封、冻结、拍卖。
企业信誉也会受损。如今社会信息传播迅速,企业劳动纠纷处理不当的负面信息易扩散,影响企业形象,导致客户、合作伙伴对企业产生信任危机,影响业务拓展和市场竞争力,还可能影响企业招聘,优秀人才会因企业劳动纠纷问题而望而却步。
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怎么按法定程序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按以下法定程序解决:
1.协商: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就争议事项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简便的方式,能快速解决问题,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2.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
3.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应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收取入职押金
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入职押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若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入职押金,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以服装费、培训费、保证金等名义收取押金,这些行为都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从法律层面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入职押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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