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限一个月担保人期限是多久

2026-02-03 05:08:02 法律在线 0
  借款期限一个月担保人期限是多久?借款期限一个月,担保人担保期限依情况而定。有约定按约定,如约定保证期间两个月就按此算;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满起六个月,未在此期间要求担责,保证人不再担责。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借款期限一个月担保人期限是多久

   借款期限一个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本题中,借款期限一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就是借款期限结束时,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从此时起算的六个月。

   比如,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同时约定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为两个月,那么就按两个月算。若合同没有相关约定,主债务到期后,债权人需在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若债权人未在该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若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同样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借款合同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两者在合同性质上有所不同。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金融机构作为专业的金融主体,其发放贷款通常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在双方就借款的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时,借款合同即成立,不以借款的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往往基于彼此的信任和情谊,为保护出借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只有当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时,借款合同才成立。例如,甲和乙都是自然人,甲答应借款给乙,双方达成了借款的口头或书面协议,但在甲实际把钱交给乙之前,借款合同并未成立。

   三、去银行借款找担保人担保人担什么责任

   银行借款中,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中,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只有在债务人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其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若债权人未先对债务人进行上述司法程序,直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可拒绝。

   连带责任保证里,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选择直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担保人不能以债权人未先找债务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此外,担保责任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所以,担任银行借款的担保人需充分了解可能承担的责任风险,谨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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