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看出资人吗
一、离婚房产分割看出资人吗
离婚房产分割通常会看出资人情况,具体分以下情形:
第一,一方全款出资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第二,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双方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第四,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房产分割会综合考虑出资人等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进行处理。
二、离婚后怎么过户成都房子
离婚后过户成都房子,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协议离婚的,需双方共同申请。准备好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房产归属。双方一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按规定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后,即可办理过户。
诉讼离婚的,如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可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独自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完成过户手续。
此外,若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需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一般需提前还清贷款或办理转按揭手续,再按上述流程完成过户。在办理过户前,建议当事人先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确保准备齐全材料,顺利完成过户。
三、离婚未交付的房产怎么弄
离婚时未交付的房产处理,需依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有贷款未还清,需先明确双方对房产权益的分割意向。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属及后续贷款偿还责任。例如,一方获得房产,需承担剩余贷款还款义务,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决。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法院可能判决房产归婚前购房者,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需给予另一方补偿。
对于未交付的房产,因未取得完整产权,法院一般只处理使用权,待取得房产证后,有争议的可另行起诉。在此期间,双方可约定房屋实际使用人,负责交付时相关手续办理。
处理过程中,需注意保存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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