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记录能消除吗

2025-10-29 03:02:57 法律在线 0
  强制执行记录能消除吗?(1)你已经完全履行了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上要求你做的事情;(2)你跟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且经过申请执行人确认你已经完成了所有的还款任务;(3)法院依法裁定结束执行程序。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强制执行记录能消除吗

   当你已经在法院的帮助下把该还的钱都还完了,那你就可以放心地抹去你的不良记录了。

   不过,要知道,从法院黑名单上除名这个事儿,可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说的呀,只要你符合下面这几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法院就会乖乖帮你把相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删掉哦:

   (1)你已经完全履行了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上要求你做的事情;

   (2)你跟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且经过申请执行人确认你已经完成了所有的还款任务;

   (3)法院依法裁定结束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二、强制执行几天通知被告

   并无明确规定受理期限,通常为15天内。

   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将向您发送案件受理通知。

   然后,根据法院执行进展再作进一步通知。

   法院可能采取如下措施: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则通知当事人前往领取;如未找到财产,则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线索;若法院与申请人均无法提供线索,则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后再行恢复执行。

   三、强制执行会执行子女的财产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并未赋予执行权力去直接查封或扣押被执行人子女名下的资产。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行为。

   被执行人应承担起其自身所有责任财产所负担的法律规定的给付义务,包括房产、银行存款等在内的个人财产皆可能成为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用于清偿其依附于生效判决书的债务。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原则上不得直接处分案外人,如被执行人的配偶的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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