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兼职要写合同吗
一、学校食堂兼职要写合同吗
学校食堂兼职是否要写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短期、临时性兼职,未建立劳动关系,法律未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约定工作内容、报酬等事项,以保障双方权益。不过,口头协议易产生纠纷,一旦出现问题,举证困难,可能导致权益受损。
若兼职工作具有长期性、稳定性,且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如接受食堂管理、按食堂规章制度工作、定期获得劳动报酬等,就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书面合同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内容,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合同是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
为避免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无论是哪种兼职形式,都尽量与学校食堂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相关事宜。
二、在职人员兼职签什么合同
在职人员兼职签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兼职工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这类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签订书面合同,且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兼职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而是劳务关系,则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在此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并非接受劳务一方的职工,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劳务报酬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在职人员兼职还需注意原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禁止或限制兼职的条款,避免因兼职行为违反原合同约定而承担违约责任。
三、怀孕兼职不签合同违法吗
怀孕兼职不签合同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
如果是兼职构成非全日制用工,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所以这种情况下不签书面合同并不违法。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但如果兼职并非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若兼职属于全日制用工范畴,用人单位不与怀孕的兼职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怀孕并不影响兼职关系的法律性质和合同签订要求。只要符合相应情形,用人单位就应依法签订合同,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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