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天算工作日吗
一、离婚冷静期30天算工作日吗
离婚冷静期30天不算工作日,而是自然日。
自然日是指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内的连续天数。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这期间不管是工作日、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都一并计入冷静期。例如,若夫妻在1月1日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即便期间经历了春节等节假日,到1月31日冷静期即届满。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给予夫妻双方充分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是否还有挽回余地,避免冲动离婚。在这30天内,双方需认真审视彼此关系和婚姻状况。若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夫妻在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以免影响离婚程序的正常进行。
二、离婚冷静期30天可以拿到离婚证吗
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不一定能拿到离婚证。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且双方对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确认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二,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拿到离婚证。
其三,若一方在冷静期届满后反悔,不愿意继续办理离婚手续,另一方即便想离婚,此时也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在该阶段拿到离婚证,想离婚的一方可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决。
三、离婚冷静期30天后一方不去怎么办算不算离婚
离婚冷静期30天后,若一方不去办理离婚手续,不算离婚。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一方不去的后果: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还有一个30天的领证期限。在这30天内,双方需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不去,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发放离婚证,此次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双方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后续解决方式:若一方坚持离婚,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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