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offer不去了需要赔偿吗
一、收到offer不去了需要赔偿吗
是否需要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offer中明确约定,一旦接受offer却无故不去,需承担赔偿责任,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求职者不去则可能要按约定赔偿。
若没有此类约定,从一般法律原则看,通常无需赔偿。因为offer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在劳动者未实际入职建立劳动关系前,双方的权利义务尚未完全确定。
不过,若因劳动者突然不去,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直接且有证据证明的重大损失,比如用人单位为其入职做了专门准备,如购置特殊设备、安排特定培训等,并产生了相应费用,劳动者可能需对这些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总之,收到offer后不去是否赔偿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有无相关约定以及是否给单位造成可证实的重大损失。
二、收到offer不入职要赔偿多少
收到录用通知后不入职是否需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录用通知明确构成要约,且其中约定了不入职的违约责任,求职者接受要约后却不入职,通常应按约定赔偿。比如,录用通知中写明若不按时入职需支付一定金额违约金,那么求职者可能需依约支付。
若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但因求职者不入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且可证明的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常见的损失如为求职者预留岗位而放弃其他合适候选人,最终因求职者爽约导致岗位空缺,企业重新招聘产生的额外费用等。不过,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
一般情况下,若录用通知仅为邀请性质,未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且无约定或实际损失,求职者不入职通常无需赔偿。
三、接受offer后不去入职要赔偿吗
接受offer后不去入职是否需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offer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比如规定接受offer后不入职需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不去入职就可能需按约定赔偿。
若没有此类约定,但因不去入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用人单位能证明损失的存在及与求职者不入职的因果关系,求职者也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用人单位为求职者预留岗位、拒绝其他合适候选人,因求职者爽约遭受损失等情况。
不过,如果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形,通常情况下求职者无需赔偿。因为offer只是一种要约,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尚未形成完整的劳动关系。但从诚信角度出发,求职者若决定不去入职,应尽早通知用人单位,以避免不必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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