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和辞职有什么补偿
一、离职和辞职有什么补偿
离职包含辞职、辞退、合同到期不续签等多种情形,补偿情况各异。
若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存在例外,比如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员工以此为由辞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符合法定情形辞退,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若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员工不续签,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员工不续签,则无经济补偿。
二、一般员工离职补偿多少
员工离职补偿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例如,员工在单位工作3年,月工资为5000元。协商一致解除时,补偿为3×5000 = 15000元;若违法解除,则赔偿金为2×15000 = 30000元。
此外,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数额依实际情况结合上述标准核算。
三、离职补偿算绩效工资吗
离职补偿通常不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结果发放的变动性工资,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而离职补偿是基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其计算依据主要是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离职前的月工资标准,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般不包括绩效工资等具有变动性、临时性特点的部分。
当然,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将绩效工资纳入离职补偿计算基数,或者用人单位一贯的薪酬发放习惯包含绩效工资且形成固定数额,在这种特定情况下,绩效工资可能会计入离职补偿的计算范围。但总体而言,离职补偿与绩效工资是不同的概念,正常情况下离职补偿不直接算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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