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需要提交
一、工伤认定需要提交
工伤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用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明确受伤情况及是否属于职业病。此外,还可能需提供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相关监控视频等能证明事故发生经过的材料。若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要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等。不同情形的工伤认定,可能在具体材料要求上会有差异,但基本涵盖上述几类关键材料,以确保能准确认定工伤事实及责任归属。
二、工伤认定标准流程图
工伤认定标准流程一般如下: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充材料。
接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成都市工伤评残标准
成都市工伤评残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执行。
该标准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将工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评定时会综合考虑多个方面。比如,对于器官缺损,会根据缺失的具体部位和程度来判断影响;功能障碍则考量肢体运动、感觉、语言、视觉等功能受限情况;医疗依赖是看是否需要长期治疗手段维持身体状态;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依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方面的能力来确定。
在成都市进行工伤评残,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最终作出准确的评残结论,为工伤职工后续的待遇享受等提供依据。
以上是关于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