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有企业合规不起诉吗
一、天津有企业合规不起诉吗
天津存在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情况。企业合规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企业,在其做出合规承诺并有效整改的前提下,依法决定不起诉。
在司法实践推进中,天津积极响应相关政策,探索并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这一制度旨在助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避免因刑事诉讼给企业带来过度负面影响,同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对于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检察机关启动合规考察程序。企业需制定并落实有效的合规计划,整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考察期结束,若企业合规整改达到要求,检察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企业合规不起诉,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撤销案件后可以不起诉吗
撤销案件与不起诉是刑事诉讼中不同阶段的不同处理方式。
撤销案件通常是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时作出的决定,意味着案件在侦查环节就终止了。比如犯罪嫌疑人死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
不起诉则是公诉机关(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的决定。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等类型。
从程序逻辑上,如果案件已经被侦查机关撤销,那么就不存在进入审查起诉环节的情况,也就不存在后续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流程。因为撤销案件意味着侦查程序终结,案件不会再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但如果案件没有被撤销,而是正常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总之,撤销案件后不存在不起诉的问题,二者处于不同诉讼阶段,有着不同适用情形和逻辑关系。
三、行政处罚听证后不起诉吗
行政处罚听证与是否不起诉并无必然联系。行政处罚听证是在行政机关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目的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性、合法性。
而不起诉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概念。
行政处罚听证后,行政机关会根据听证情况,结合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等处理。但这与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是不同层面的问题。行政处罚听证后,不会直接导致不起诉的结果,二者分属不同的法律程序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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