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介合同无效吗
一、涉外婚介合同无效吗
涉外婚介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
依据相关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为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牵线搭桥,不得接受外国人委托为其介绍中国公民。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类合同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是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涉外婚介业务的开展违背了上述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破坏了国家对涉外婚姻介绍领域的管理秩序。
一旦认定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各自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涉外婚介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二、复婚财产归谁所分配
复婚财产分配需区分情况。复婚本质是再次结婚,财产归属以结婚时间划分。
离婚时已分割的财产,属于前一段婚姻终结时确定的个人财产。复婚并不改变这些财产的归属,它们依旧属于个人。比如离婚时房子判给一方,复婚之后,该房子还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复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若双方有财产协议,应按照协议执行。比如夫妻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复婚后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此外,对于一些财产性质存疑的情况,需结合财产来源、购买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确定。若涉及财产分配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夫妻离了婚财产归谁
夫妻离婚时财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能达成一致,按协议结果确定财产归属。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房产分割上,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可通过竞价方式,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离婚时该房产仍归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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