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的遗嘱如何取消
一、公证过的遗嘱如何取消
要取消公证过的遗嘱,可通过以下方式:
一是重新订立公证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遗嘱人若想取消之前公证过的遗嘱,可前往公证处重新订立一份公证遗嘱,新的公证遗嘱会替代旧的。
二是通过立新遗嘱的方式。遗嘱人虽未再进行公证,但以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等其他法定形式立有新遗嘱,且新遗嘱内容与原公证遗嘱抵触,若新遗嘱符合法定生效要件,也可视为对原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应确保遗嘱的订立过程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遗嘱的法律效力,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二、执行遗嘱奖励费用由谁出
执行遗嘱奖励费用通常根据遗嘱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由谁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若遗嘱中明确约定了执行遗嘱奖励费用的承担主体,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的规定执行。比如遗嘱中写明由遗嘱继承人承担该费用,那么就由继承人从其所得遗产份额中支付。
若遗嘱中未对执行遗嘱奖励费用的承担作出约定,一般由遗产来支付。因为遗嘱的执行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愿,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和处置,相关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奖励费用,可从遗产中列支。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遗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或者存在多个继承人对费用承担存在争议等,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通过协商或者法律诉讼来确定费用的承担方式。总之,执行遗嘱奖励费用的承担需综合考虑遗嘱约定及实际情况来判定。
三、父亲写遗嘱有什么好处
父亲写遗嘱有诸多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明确财产分配意愿。父亲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想法,将名下财产分配给特定的子女或其他亲人,避免去世后因财产分配问题引发家庭成员间的矛盾和纠纷,保障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是减少继承争议。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这可能与父亲的实际意愿不符。而遗嘱能清晰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和财产范围,使继承过程更加明确、有序,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诉讼。
三是保护特殊需求继承人。例如,父亲若有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可通过遗嘱为其预留必要的财产份额,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四是体现个人意志。遗嘱是父亲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是其个人意志的体现,能够让其在生前就对身后事作出妥善安排,实现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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