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房产怎么分

2025-11-25 12:44:10 法律在线 0
  杭州离婚房产怎么分?杭州离婚房产分割要依具体情况定。如婚前全款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全款购房属共同财产一般平分。法院分割会考虑多种因素,双方也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判决。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杭州离婚房产怎么分

   杭州离婚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双方全款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6.若房产涉及家庭共有,离婚时应先进行析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再分割。

   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双方过错、子女抚养等因素。此外,夫妻双方也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离婚官司房产如何分

   离婚官司中房产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实际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子女抚养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离婚诉讼房产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涉及房产的处理需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1.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产,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

   2.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4.涉及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特殊房产,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房产权利的一方需提供购房合同、出资证明、产权证书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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