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离婚可以撤回吗
一、房产赠与离婚可以撤回吗
房产赠与在离婚时能否撤回,需依据具体情形判定。
若房产赠与已完成过户登记,产权已转移至受赠方名下,一般无法撤回。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完成过户后赠与生效,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
若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赠与人可撤回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此外,若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即便房产已过户,赠与人也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总之,房产赠与离婚时能否撤回要结合是否过户、赠与性质以及是否出现法定撤销情形等因素综合判断。
二、俩儿子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儿子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产属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一般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3. 若房产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双方可协商房产归属,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可能判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4. 若房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5. 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后怎么变更房产证号
离婚后变更房产证号,需依据离婚方式来确定具体流程。
若协议离婚,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离婚协议书应明确房产归属,若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需配合办理变更手续。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即可完成房产证号变更。
若是诉讼离婚,当事人需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法院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可直接作为房产归属的依据。登记中心受理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无问题会进行变更登记,核发新的房产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在办理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当地登记中心,确保材料齐全,顺利完成房产证号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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