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毒品数量较小怎么判
一、倒卖毒品数量较小怎么判
倒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如果倒卖毒品数量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主要包括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情形。
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二、制造毒品不是团伙怎么判
制造毒品无论是否为团伙作案,都要依据毒品数量、种类及情节量刑。
若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制造毒品,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三、不满14岁卖毒品怎么判
不满14岁的人实施卖毒品行为,通常不会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满14岁的人贩卖毒品,不在此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和罪名范围内。
不过,虽然不满14岁的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必要时会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如此规定,是综合考虑到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在认知和心理等方面还未成熟,对自身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往往缺乏足够的理解和判断能力。通过责令监护人管教和专门矫治教育等措施,目的在于引导和帮助这些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避免其在未来实施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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