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机构什么部门

2025-11-28 02:24:50 法律在线 0
  劳动仲裁机构什么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各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成。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受理案件、确定仲裁员等日常工作,保障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动仲裁机构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机构一般是各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它并非单一的某个部门,而是由多方构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行政部门代表主要负责从行政管理角度提供专业意见和指导;工会代表维护劳动者权益,能在仲裁中充分反映劳动者诉求;企业方面代表则从企业角度参与仲裁过程,确保仲裁的公平公正。

   该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仲裁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确定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等一系列工作,以保障劳动争议能够得到及时、公正、合法的处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会当场宣判吗

   劳动仲裁一般不会当场宣判。

   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有其法定程序。仲裁庭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需全面审查证据、听取双方陈述与辩论等。通常情况下,仲裁庭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十五日。

   当场宣判不利于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仲裁庭要对整个案件事实进行严谨梳理,对适用法律进行准确判断,综合多方面因素才能得出公正合理的裁决结果。而且,当场宣判无法给予仲裁员足够时间撰写裁决书等法律文书,也不符合劳动仲裁的规范流程。所以,劳动仲裁大多会在规定的审结期限内,通过正式的法律文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裁决结果,而不是当场宣判。

   三、劳动仲裁后可以撤回吗

   劳动仲裁后可以撤回。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准许。撤回仲裁申请后,申请人就同一争议事项再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但有新证据证明原仲裁裁决存在错误或其他法定情形的除外。

   此外,当事人自行和解后,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需谨慎考虑,因为一旦撤回,再次申请仲裁可能受到限制。建议在做出决定前,充分权衡利弊,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意见。

   以上是关于劳动仲裁机构什么部门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123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