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定金没签合同卖方能反悔吗
一、收了定金没签合同卖方能反悔吗
收了定金没签合同,卖方一般不能反悔。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卖方收取定金的行为,意味着定金合同已经生效。
如果卖方反悔不卖,构成违约。按照定金罚则,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卖方需要返还买方双倍定金。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合同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像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卖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此时可能不用受定金罚则约束,但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总之,通常情况下收了定金没签合同,卖方反悔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后果。
二、什么叫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前,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金钱,作为债权担保。给付定金一方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
定金能否退还,需依据不同情况判断。其一,若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比如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因自身原因不想购买,卖方可不退还定金。其二,若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仍以房屋买卖为例,若卖方收受定金后反悔不出售房屋,需返还购房者双倍定金。其三,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当返还。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这种情况下定金要退还。
三、定金在民法典多少条
定金相关规定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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