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怎么认定自动离职
一、劳动法怎么认定自动离职
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自动离职”的定义,但实践中通常从以下方面认定。
其一,劳动者主观上有离开工作岗位的意愿。比如,劳动者因个人发展、家庭因素等,主动决定不再继续在该单位工作。
其二,客观上劳动者停止履行劳动义务。即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正常出勤、提供劳动,且未履行请假等手续。像连续多日无故不上班,没有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其三,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正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照法律规定或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如提前通知、交接工作等。若劳动者擅自离岗,未完成这些程序,可认定为自动离职。
其四,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当劳动者出现异常缺勤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通过书面等有效方式通知劳动者返岗。若劳动者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返岗,可进一步认定为自动离职。
需注意,用人单位认定自动离职应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原则,保留相关证据,避免法律风险。
二、劳动法离职一般怎么赔偿
劳动法中离职赔偿情况需分多种情形来看:
1.员工主动离职:通常情况下,若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若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员工被迫离职,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主动解除: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法定情形,如协商一致解除等,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若是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补偿。
4.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法提出离职怎么赔偿
劳动者提出离职,赔偿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1.劳动者主动离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2.被迫离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情形,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协商一致离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与上述被迫离职相同。
劳动者提出离职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能获得赔偿,必要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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