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购房合同怎么签定的

2025-11-29 19:24:33 法律在线 0
  无效购房合同怎么签定的?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效力,无法通过“签订”生效。导致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主体不适格、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此类合同无法保障权益。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无效购房合同怎么签定的

   无效合同是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不能通过正常的“签订”程序使其生效或具有合法性。不过,导致购房合同无效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1. 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比如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自己行为时签订的合同。

   2. 虚假意思表示: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例如为了逃避债务虚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买卖的房屋是违法建筑,违反了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

   4. 违背公序良俗:若购房合同的内容违背公序良俗,如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约定,合同无效。

   5.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例如为了让债权人无法执行财产,低价转让房屋。

   总之,在这些情形下签订的购房合同会被认定无效,而不是去刻意“签订无效购房合同”,因为无效合同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无效的购房款优先吗

   合同无效时,购房款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依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但这种返还并非优先受偿的性质。

   优先受偿权通常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产生,比如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人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购房款返还请求权并不属于法定的优先受偿权范畴。

   若出卖人存在多个债权人,买受人不能就购房款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清偿。当出卖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买受人只能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按债权比例参与分配出卖人的剩余财产。不过,如果出卖人存在过错导致合同无效,买受人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三、购房合同哪些属无效合同

   购房合同中,以下情形属无效合同:

   1. 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比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签订的合同,因其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能力。

   2. 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例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事实,诱使购房者签订合同,且损害了国家相关利益。

   3. 恶意串通: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购房合同无效。如开发商与他人串通,以低价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损害原购房者利益。

   4.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购房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洗钱等行为,合同无效。

   5.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购房合同无效。例如房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进行销售,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6.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建造的房屋严重破坏环境、违反公序良俗等,涉及此类房屋的购房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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