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交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2025-11-30 14:04:51 法律在线 0
  员工未交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员工未交社保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担责。要及时救治并支付医疗费,认定工伤后按规定支付待遇,如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若有争议,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单位未交社保会面临赔付成本和处罚,应重视社保缴纳。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员工未交社保发生工伤怎么办

   若员工未交社保却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赔付责任。

   首先,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救治,确保员工得到妥善治疗。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次,认定工伤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向员工支付相应待遇。例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若造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以此类推;若需安装辅助器具,符合规定的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再者,若员工因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员工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不仅面临工伤赔付成本,还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用人单位应重视社保缴纳,避免因未交社保给员工和自身带来不利后果。

   二、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吗

   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确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关键。即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能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就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成立。

   一旦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新劳动法上下班工伤赔偿标准

   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一般赔偿项目有:

   1.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依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支付相应护理费。

   4. 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

   5. 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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