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和孩子怎么分配
一、离婚房产和孩子怎么分配
离婚时房产和孩子的分配遵循一定法律原则。
房产分配需依据房产性质处理。若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为婚后夫妻共同购买,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归首付方,但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孩子抚养权分配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其意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二、离婚了房产证要给孩子吗
离婚时房产证是否给孩子,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愿。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有权对其进行分割。
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将房产赠与孩子,这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完成房产过户后,孩子便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不过,在过户前,若存在法定情形,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
若一方不同意将房产证给孩子,另一方不能擅自决定。在没有特殊约定时,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还需考虑实际情况。若孩子未成年,虽可接受赠与获得房产,但可能存在房产管理等问题。且房产过户涉及相关税费和手续,要按规定办理。总之,离婚时是否将房产证给孩子,需夫妻双方充分协商,并综合多方面因素谨慎决定。
三、离婚婆婆想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婆婆想见孩子,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从法律层面讲,婆婆本身没有法定的探望权,法定探望权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不过从情理角度,出于对老人情感需求的尊重和家庭关系的和谐,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婆婆见孩子的愿望。
若双方关系较为融洽,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与对方协商,在合适的时间、地点安排婆婆与孩子见面,比如在公共场所如公园、餐厅等,确保孩子安全和意愿的前提下进行短暂相聚。
要是双方存在矛盾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所顾虑,可与对方进行沟通,说明自身担忧,如担心婆婆的探望会对孩子心理产生不良影响等,争取理解。
若协商不成,对方强行要求探望孩子,可寻求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由第三方介入斡旋,平衡各方利益。若对方行为严重影响到孩子生活和成长,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权益。总之,处理此事应综合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感受。
以上是关于离婚房产和孩子怎么分配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