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刑事责任人有哪些
一、限制刑事责任人有哪些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主要包含未成年人和部分精神病患。
前者因年龄、精神状况等因素,对某些严重罪行负责;后者在精神障碍影响下,需对自己行为负责,但可减轻刑罚。
具体来说,中国法律规定,14至16岁未成年人仅对严重罪行负责,16至18岁者虽需承担全部罪责,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精神病患者需对自身行为负责,但可减轻刑罚。
聋哑人和盲人虽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因其特殊情况,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但若其知识和智力水平与常人无异,且犯罪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则不能从宽处理。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年龄是多大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行为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达到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程度时,其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主要依据年龄标准进行划分。
具体来说,当行为人的年龄处于十二岁至十六岁之间时,视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而在行为人年龄未满十二周岁或者已经超过十六周岁时,则被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和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然而,对于未成年人所实施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暴力犯罪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在行为人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此外,对于那些年龄介于十二周岁与十四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在实施杀人、故意伤害等行为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且情节恶劣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限制刑事责任从什么年龄开始
1. 凡年满十六岁者,皆需承担刑事责任。
2.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者而言,若其所犯罪行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以及投毒等重大恶性犯罪,亦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在此基础上,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者在犯罪时,应依法获得从宽处理或减轻刑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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