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怎么加名
一、离婚房产怎么加名
离婚后房产加名手续依房产是否有贷款而不同。
若房产无贷款,手续相对简便。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加名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需缴纳一定的登记费等费用,完成缴费即可办理加名,领取新的房产证。
若房产有贷款,加名手续较复杂。因为抵押期间办理产权变更,需经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同意。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咨询并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之后,双方再携带银行证明、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同样需缴纳登记费等费用。
需注意,离婚后加名,房产产权归属依具体情况确定。若加名时明确约定份额,按约定比例共有;未约定,则可能视为共同共有。
二、离婚要出房产证吗
离婚是否需要出示房产证,取决于离婚的方式以及是否涉及房产分割。
协议离婚时,若夫妻双方没有房产或虽有房产但不涉及分割,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通常不需要出示房产证。只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若有房产且涉及分割,就需要向法院提供房产证等相关产权证明。这是因为法院在判决房产归属时,需依据房产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人、房产性质等信息,以便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房产证,法院可能无法准确认定房产的具体情况,会影响财产分割的判决。
若房产为婚后购买,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为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则通常为其个人财产。所以,房产证对于确定房产性质和归属至关重要。总之,不涉及房产分割时无需出示房产证,涉及则需要。
三、离婚前怎么分房产
离婚前分割房产需依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可选择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或出售房产后分割所得款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还需考虑房产是否存在贷款情况。若有贷款,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获得房产一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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