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60万怎么分割
一、离婚房产60万怎么分割
离婚时价值60万房产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为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平均分割,即双方各得30万价值的房产权益。分割方式有多种,若双方都想要房子,可竞价取得,出价高者获得房屋,给予对方30万补偿;若一方想要房子,另一方不想要,想要的一方按30万补偿对方;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将房屋拍卖,所得60万房款双方平分。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判房子归首付方,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由首付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数额需根据实际还贷情况等计算。
若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购房时双方父母有出资等,需结合具体出资情况等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离婚房产纠纷可以分割吗
离婚房产纠纷中房产是否可以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不属于可分割范围,仍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比如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取得房产证,此房产就是其个人财产。
若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
三、离婚有房产法院如何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涉及房产分割时,会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获得房产一方需给予另一方补偿。
- 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双方都想要房产,可通过竞价方式,出价高者获得房产,并给予对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想要房产,法院会对房产进行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若房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存在房产贷款未还清的情况,法院会确定房产归属,由获得房产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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