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如何改名字呢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改名字呢
离婚后房产改名字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 协议离婚: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离婚协议书要明确房产归属,且该协议需是在民政局备案的有效协议。到房产交易中心后,填写相关表格和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的金额要与约定的房价一致。接着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完成后即可办理更名手续。
2. 诉讼离婚:需持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能证明房产的归属。在房产交易中心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缴纳必要费用,便可完成房产更名。
无论哪种方式,在办理更名前,要确保房产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如有贷款未还清,通常还需提前与贷款银行沟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二、婚内和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婚内和离婚房产过户的情况不同,方式也有所区别。
婚内房产过户,若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名下房产过户给另一方,可直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一般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过户协议书等材料。双方需共同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经审核无误后,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等费用,即可完成过户。此过程中,因是婚内财产约定过户,通常无需缴纳契税等税费。
离婚房产过户分两种情形。协议离婚的,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之后,双方携带离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凭法院判决书强制过户。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可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房产证等材料,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无需对方配合。过户时可能涉及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三、离婚房产证加名字可以吗
离婚后房产证能否加名字,需分情况判断。
若房产存在抵押,通常不能加名。因为在抵押期间,房屋产权处于受限状态,加名需经抵押权人同意,实际操作中银行等抵押权人一般不会轻易同意。
若房产无抵押等限制情况,可通过赠与、买卖等方式加名。以赠与为例,双方需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以买卖方式加名,则要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再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不过,离婚后加名还需考虑双方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房产的约定。若协议或判决明确房产归属,一方擅自加名可能违反约定,需先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若无法协商,可能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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