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扣车依据什么处罚

2025-12-13 14:25:46 法律在线 0
  事故扣车依据什么处罚?事故扣车依据有四方面:一是因检验鉴定收集证据,可扣事故车辆和行驶证;二是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可扣车并让当事人补手续、罚款;三是肇事逃逸,可扣其机动车;四是拼装或报废车上路,收缴报废并扣车罚款。具体详细内容和湘声在线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事故扣车依据什么处罚

   事故扣车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检验鉴定需要: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2. 未按规定投保: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相应罚款。

   3. 交通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驾驶的机动车予以扣留。

   4. 拼装或报废车辆:对拼装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这种情况下,车辆会被扣留。

   二、事故扣车几天能拿出来

   事故扣车的取车时间因情况而异。

   一般来说,如果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若需要进行检验、鉴定,通常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比如,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很快完成了检验鉴定,在结论确定后的五日内就能通知车主取车;若检验鉴定过程复杂,耗时较长,那就得按照规定的最长六十日的期限,期满完成相关程序后取车。

   三、事故扣车依据什么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因收集证据需要,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事故扣车主要是为了确保事故处理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后续能公正、合理地划分责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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