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公告和公布有何区别
一、专利公告和公布有何区别
1. 性质不同
专利公布是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为优先权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这是一种程序上的公开行为,让公众知晓该专利申请的存在。
专利公告则是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它标志着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专利权正式产生。
2. 阶段不同
公布处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阶段,此时专利申请尚未最终确定能否获得授权。
公告是在专利申请通过实质审查,确定可以授权之后才进行的。
3. 意义不同
公布主要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使其能对相关技术发展趋势有所了解,促进技术交流。
公告意味着专利权受到法律保护,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行使其权利,同时也让社会公众知道该技术已获得专利授权,未经许可不得实施。
二、新型专利证书有几个等级
新型专利不存在等级划分。
实用新型专利是我国专利的一种类型。它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创新性、实用性等方面。经审查通过后,会授予相应的专利证书,该证书用于证明专利权人对该实用新型享有合法权益。专利权人可凭借此专利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独占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技术,以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促进技术的交流与发展,推动相关领域技术进步。
三、专利受理局与专利局区别
1. 专利受理局主要负责接收专利申请文件。它处于专利申请流程的起始环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查看是否符合基本的格式要求等,如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等。其工作重点在于确保申请材料能被正确接收并初步整理。
2. 专利局的职责更为广泛和深入。除了受理申请外,还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审查。判断该发明创造是否真正具备专利价值,能否获得授权。专利局还要处理专利后续的各种事务,如专利的维持、无效宣告等,在整个专利生命周期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保障专利制度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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