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产抵押流程及费用
一、安置房产抵押流程及费用
安置房产抵押流程通常如下:
1. 准备材料:抵押人需准备身份证、安置协议、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抵押权人若为金融机构,还需提供贷款申请书等文件。
2. 评估房产: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安置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可抵押额度。
3. 签订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期限、利率等条款。
4. 办理抵押登记: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审核无误后予以登记。
安置房产抵押费用主要包括:
1. 评估费:根据房产评估价值按一定比例收取,一般在千分之几左右。
2. 抵押登记费:由登记机关收取,收费标准各地有所不同。
3. 公证费:若合同需要公证,会产生公证费用,按公证事项和标的额计算。
4. 利息: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会收取利息,利息高低取决于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需注意,部分安置房产可能存在交易限制,抵押前要确认是否符合抵押条件。
二、安置房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安置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存在不同情况。
如果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其性质和普通房产一样,法院能按照相关执行程序进行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法院会向房屋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对安置房进行查封登记。之后可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评估,再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房屋,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若安置房未办理产权登记,只要能确定房屋权属,法院也可对房屋的权益进行执行。比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安置房拆迁权益,法院可裁定冻结该权益,待条件成熟时进行变现处理。不过实践中,如果该安置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能不会轻易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在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等保障其基本生活的情况下,法院仍可强制执行。
三、安置房如何改名字和户主
安置房改名字和户主需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未办理产权登记:若安置房尚未完成产权登记,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与拆迁方协商变更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和户主。需提交申请,说明变更原因,经拆迁方审核通过后,重新签订协议。
已办理产权登记:
买卖变更:若通过买卖方式改名字和户主,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共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
赠与变更:若采用赠与方式,赠与人与受赠人要签订赠与合同,并进行公证。之后,双方凭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继承变更:在原户主去世的情况下,继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遗嘱(如有)、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将名字和户主进行变更。
办理过程中,要确保资料齐全、手续合法,以保障变更的有效性。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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