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机构鉴定的呢
一、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机构鉴定的呢
医疗事故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
具体来说:
1.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3.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鉴定时,医患双方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学会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遵循相关程序和标准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等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二、医疗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通常需准备以下材料:
1. 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需为原件或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复印件。
2. 诊断证明:由负责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写明患者的诊断情况。
3. 身份证明:患者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若由他人代理,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 其他材料:如医疗费用清单、相关票据等,可能辅助证明医疗过程及费用情况。准备齐全材料,按规定程序提交给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以便顺利开展伤残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为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鉴定为次要责任,赔偿通常按以下方式进行:
1. 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且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费用赔偿。医疗机构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部分。
2. 误工费:依据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按责任比例赔偿。
3.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按责任比例赔付。
4. 陪护费:根据陪护人数、时间及相关标准确定,按责任比例分担。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按责任比例赔偿。
6.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依责任比例给付。
赔偿时,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责任比例等具体情况确定最终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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