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 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包括医疗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其他技术人员。
2. 客体:侵犯的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3.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4. 客观方面: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不负责任通常包括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
例如,医生在手术中因疏忽将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构成条件,才能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二、医疗损害赔偿比例如何划分
医疗损害赔偿比例划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一般情形下,若医疗机构负主要责任,赔偿比例通常在60%-90%。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存在较为严重的过错,如诊疗失误、违反医疗规范等,对患者造成较大损害。
若医疗机构负同等责任,赔偿比例大概在40%-60%。即双方过错程度相当,共同导致了损害结果。
若医疗机构负次要责任,赔偿比例多在20%-40%。表明医疗机构的过错相对较轻,但仍对损害有一定作用。
划分比例时,会考量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紧密程度、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等。比如,医疗过错对损害起决定性作用,赔偿比例会高;若只是轻微关联,比例则低。最终比例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定。
三、构成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判定
医疗事故责任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要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这是判断责任的重要依据。
其次,需明确该违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违规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发生,则存在因果关联。
再者,要考量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过错程度。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过失又分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最后,依据相关鉴定结论来确定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专业机构进行,根据鉴定结果划分责任比例,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等,以此判定医疗机构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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