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预告登记证明如何撤销

2025-12-20 07:24:57 法律在线 0
  房产的预告登记证明如何撤销?那么此预告登记即会被视为自动放弃并失效。最后是由当事人或房地产开发商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来撤销预告登记。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的书面申请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同时还需出示预告登记的凭证。接下来湘声在线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房产的预告登记证明如何撤销

   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撤销可遵循如下程序:首先是因债权的灭失而产生的预告登记的自动失效。

   举例来说,若买卖双方经协商达成共识决定终止合同或者由于出卖方的严重违约行为致使买方选择解约,此时便意味着预告登记的基础——债权债务关系已经不复存在,预告登记亦随之失去其法律效力。

   关于未按规定期限办理预告登记的情形。

   若在预告登记完成之后的三个月至九十天(具体时间段可能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之内,预告登记权利人未能如期向负责管理房屋产权登记事务的机构提出正式登记申请,那么此预告登记即会被视为自动放弃并失效。

   最后是由当事人或房地产开发商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来撤销预告登记。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的书面申请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同时还需出示预告登记的凭证。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房产的所有权跟使用权可以分离吗

   房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离。

   从法律角度来看,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而使用权则侧重于对物的实际利用。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诸多房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情形。例如房屋租赁,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可以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而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租人。

   再如,在某些合作开发或委托经营的情况下,房产所有人可能将房产的使用权交给他人进行经营管理,以获取一定的收益,自己则保留所有权。

   这种分离并不影响所有权人的根本权益,所有权人仍可对房产进行最终的处分,如出售、抵押等。同时,使用权人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使用权,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房产的名字可以写孩子的名字吗

   房产证可以添加子女的姓名。

   详细说明如下:首先,自子女出生起,便享有登记购买房产的民事权力,因此在购置房屋时确实可以选择将子女的姓名列入其中。

   若子女尚未成年,由于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须由未成年人的合法监护人,通常情况下即其父母代理进行相关事宜。

   由监护人为未成年人申请登记的,必须提供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资料、以及有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针对因处分不动产而进行的登记申请,还需提交以保护被监护人利益为前提的书面保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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