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吗
一、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吗
离婚后房产证能否去掉名字,需分情况来看。
若通过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里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且完成房产分割,在贷款已还清的情况下,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办理房产证去名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在贷款还清时,也能携带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去名。
然而,若房产存在未还清的贷款,通常不能直接去掉名字。因为贷款未清时,房产处于抵押状态,变更产权人需经贷款银行同意。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等因素,一般不会轻易同意。需先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办理去名手续。
总之,离婚后房产证去掉名字,关键在于房产是否有贷款以及双方的离婚方式,按相应流程和规定处理。
二、离婚没有房产会判离吗
离婚时有无房产并非判决离婚的关键因素。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当事人仅以没有房产为由起诉离婚,这与感情是否破裂无关,法院大概率不会据此判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能认定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即使没有房产,法院也会判决准予离婚。总之,房产状况不决定离婚判决结果,关键在于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三、男女离婚争房产怎么分
男女离婚争房产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也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处理房产分割时,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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